为让更多学生能够来所进行科学研究,近年来大连化物所与多所高校签订协议并联合招收研究生,详见下表。
序号 |
高校 |
院系 |
招生类别 |
导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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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博士、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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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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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 |
张大煜学院 |
博士、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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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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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莱布尼茨应用催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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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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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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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
化学学院 |
博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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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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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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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理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航海学院、环境系统生物学研究所、轮机工程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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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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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 |
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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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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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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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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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 |
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 |
硕士 |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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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招生:请考生联系可在对应高校招生的我所导师,师生双方初步确定意向,请导师与我所研招办联系。如满足条件,学生需按照对应高校相关流程和要求报考推免生或统考生,同时备注与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项目。
培养:以对应高校学制为准,在对应高校完成课程培养后来所进行论文工作。
待遇:联培生国家助学金、国奖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其学籍所在高校负责。联培生可参加我所学术交流和文体活动,按规定使用我所公共设施和实验平台。联培生可享受我所体检、餐补等福利待遇。联培研究生总津贴(所内和原高校津贴之和)标准与我所研究生一致,联培研究生可以申请我所非学籍申报资格限定的奖励和奖学金。
毕业:需要满足对应高校毕业及授予学位要求,获得对应高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大连化物所出具联合培养证明。
注:大连化物所导师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