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如下:
序号 | 学生类别 | 公共必修课程及学分要求 | 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 专业学位课 学分要求 | 总学分要求 | 集中教学 总学分要求 |
1 | 硕士 (学术型)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人文系列讲座(1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硕士学位英语(英语A)(3学分) | ≥2学分 | ≥12学分 | | |
2 | 普博 | 英语B(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 无 | ≥4学分 | ≥8学分 | |
3 |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 | 同1+英语B(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 ≥2学分 | ≥16学分 | ≥38学分 | ≥31学分 |
4 | 工程硕士 | 同1+知识产权(1学分)+信息检索(1学分)+专业英语(英语C)(2学分)+工程伦理(1学分) | | | | |
5 |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 同1+参考培养方案 | | | | ≥25学分 |
1. 本表所列学分仅为研究生集中教学阶段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不包括其它必修环节(开题、中期考核等)的学分要求。
2. 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0学分,若未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可回所再继续修读。
3. 硕博连读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8学分,若未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可回所再继续修读。
4. 各研究所如有更高的学分要求,以研究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