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升学的毕生如要求重新就业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栏目:就业政策
对已经升学的毕业生(含专升本、本科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硕士生考取博士研究生、本科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因已经纳入毕业生招生计划,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方案。在择业期内,本人提出不再就读者,原毕业学校对其按违约处理;需要申领就业报到证的,经考录院校出具同意其不再就读的证明,可按前置学历办理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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