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校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就业指南(2018)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栏目:就业及校友

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4年12月,挂靠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中心的基本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积极培育经营校园就业市场,创造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供需见面、以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的良好机会和条件;及时调查了解学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研究就业工作的方式方法;落实全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帮助毕业生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

目前,中心主要工作分为三部分:1、网络信息、就业市场2、就业派遣 3、就业培训、日常管理。为全校学生的就业、实习见习、职业生涯发展等提供指导和服务。中心可为用人单位进校园举办招聘会、宣讲会、咨询会以及面试等活动提供场地。就业中心设有“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job.ucas.ac.cn),对内作为毕业生与就业中心、对外作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与社会交流的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新闻、公示公告、就业政策、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企业招聘服务、职业指导、毕业手续指南等丰富的内容。

二、就业指导工作

1.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简介

我中心以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为平台,向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宣传等。

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站设有:网站首页、招聘信息、单位服务、就业服务、院系风采、联系我们等版块。

(1)首页介绍

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教育部创办的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招聘信息:经过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及招聘会信息等。分为最新招聘、中科院系统招聘、企业招聘。

通知公告:发布最新招聘会信息、通知、就业讲座、相关就业活动预告等。

站内搜索:提供站内各种信息的查询。

招聘月历:校内宣讲会、招聘会时间表。

下载区:提供各种有关表格和文件的下载。

工作指南: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公示栏:为毕业生开辟的专利等就业相关材料的公示平台。

生源信息:为企业提供国科大当年毕业生生源信息表。

新闻:校内外新闻图片。

北京市招聘会、宣讲会:经过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北京市举办的招聘会、宣讲会信息等。

其他省市招聘会、宣讲会:经过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其他省事举办的招聘会、宣讲会信息等。

快捷通道:职业测评、网络学堂、下载中心、就业指导、公务员考试、村长助理、博士挂职、选调生、科研助理、社区助理等信息的图片链接。

友情链接:教育部、国内各大招聘网站、著名高校就业网链接。

合作伙伴: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logo链接。

(2)其它主要版块介绍

就业服务:政策法规: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学校文件等提供由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京外其它省市颁布的就业法律、政策相关文件等;就业流程、手续办理、相关下载、问题解答等针对毕业生就业过程所遇到的问题对毕业生进行政策指导、思想指导、技术指导等,帮助同学们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院系风采: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及国科大各院系的网站链接。

2、《毕业生职业测评系统》使用说明

本系统每人只能进行两次有效测评,两次测评要间隔一年。

我校就业信息服务网上的“毕业生职业测评系统”使用说明如下:

(1)在就业信息网首页点击“职业测评”,首次使用时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2)输入个人的学号和姓名进行注册,如果是合法用户即可进入下一步,设置密码和邮箱。

注:此处密码为学生登录系统的密码,邮箱为找回密码的凭证,请认真填写。

(3)完成注册后点击【确定】进入测评页面,然后点击【开始测评】,之后点击【确定】进入测评状态。测评完成后可以查看测评报告内容。以后可以多次登录查看该测评报告。

3、《职前网络学堂》使用说明

(1)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点击导航栏中的“网络学堂”,进入登录界面;

(2)职前网络教育学堂的管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取消了原来使用IP段控制的登录模式。新版系统的登录方式如下:

对以前注册的老用户,仍然可以使用已经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所有在校生不经注册都可以登录使用。初始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登录之后可自行修改。

(3)成功登录后,可按自主模式或专家模式选课,定制自己的学习计划;定制课程学习计划后,即可学习视频教程、文本教程并进行讲义下载。

三、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1、签约程序

(1)收到有用人指标(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回执,本人经慎重考虑,同意到该单位工作,开始进入签约程序。

(2)凭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研究所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处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签署后研究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各留存一份。)

(3)毕业生个人签字。需要毕业生准确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

(4)研究所负责就业的老师签字。

(5)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如果本单位无人事权,还需该单位的上级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签字盖章。

(6)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注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均签字盖章后,视为协议生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将视为违约。

(7)领取就业报到证。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安排,1月底左右集中办理春季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7月初左右集中办理夏季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过此期限后(含寒暑假期间),我中心将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在北京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到研究所领取就业报到证。

(8)办理户口和档案关系。

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手续。

2、户档派回原籍程序

(1)毕业时未落实去向(如出国、考研、签三方协议),可向所在研究所提交户口和档案派回原籍的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写明派遣单位(可派到生源省就业主管部门或市、县人事局,详细联系方式请登陆国科大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服务/手续办理”查看)。由研究所将二分单位信息上报中心。

(2)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二分回原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在研究所领取报到证。

(3)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手续。

3、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各种手续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的申请或协议:

三方协议书

户口档案派回生源地的申请

(2)毕业生借户口卡

需要借用户口卡,须持研究所学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不办理与就业无关用途的户口借用。

(3)开培养方式证明

个别用人单位需要学校开具的培养方式证明材料,毕业生所填写的《就业推荐表》是最有效力的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每人仅一份,一般均出示复印件,签就业协议时才可以给用人单位原件。如需单独开培养方式证明,请登陆国科大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统招统分证明模板。

四、办理就业手续的有关说明

1、办理进京或进沪审批手续需提交的材料(供参考,实际以用人单位要求的为准)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3)在学成绩单

(4)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5)体检表

2、报到证丢失如何办理?

报到证的期限是一个月。如果在一个月内还未去报到就将报到证不慎丢失,写明情况,可补发报到证;如果在报到后丢失,只能补发遗失证明。如果超过一个月未去单位报到且丢失了报到证原则上不能补发。

北京地区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遗失的需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文字说明。

(2)毕业学校核查毕业生名册,核实无误后填写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学校就业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统一编号后,加盖校就业部门公章。

(3)申请人持以上申请,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遗失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证明》。

(4)办理费用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收取。

(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00。联系电话:010-6235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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