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栏目:通知公告

为加强我院青年人才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院与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院2011年将继续与欧洲有关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其中3个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2个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二、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到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12个月。访学期满前,经院与外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限。
三、项目和人数
2011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分为5个项目,包括中德联合培养项目3个,中法联合培养项目2个:
(一)中德联合培养项目
1. 马普学会项目:到马普学会有关研究机构(MPI或IMPRS)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30人。
2.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到弗劳恩霍夫协会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3.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到DAAD联系的有关德国高校和除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外的科研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二)中法联合培养项目
1.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项目:到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有关研究机构以及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5人。
2. 法国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项目:到法国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及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5人。
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报相关项目。
四、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研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优先发展学科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及大科学工程急需人才的培养。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1. 系我院已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得申请;
2. 年龄35岁以下;
3. 具备英语(或德/法语)科技交流能力;
4. 身体健康。
五、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院获得如下资助:
1. 在国外访学期限内的奖学金(1200欧元/月);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
3. 出国前外语(德/法语)培训费。
经我院与外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的,延期期间的费用由外方负责。
六、录取、派遣和国外管理
1.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院与外方共同确定录取名单后,由研究生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通知有关人员办理录取手续。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在国内完成第二学年学习且已经转为博士研究生。
3. 了解外方相关单位的有关情况可查阅:
马普学会:http://www.mpg.de/english/portal/index.html
弗劳恩霍夫协会:http://www.fraunhofer.cn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http://www.daad.org.cn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http://www.cnrs.fr
法国信息自动化研究院: http:// www.inria.fr

七、请申请者于2011年3月31日前,根据下列要求,将申请材料纸版及电子版(通过E-mail报送的,请注明“中欧联合培养”)报送研究生部。
1.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中文)一式1份。该申请表是申请2011年度中欧联合培养项目的任意一项都必填的材料。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1)硕博连读的同学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2)“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是指拟申请外方单位;(3)所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4)申请2个项目的,需提交2份纸版申请表。
2. 《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 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各项目自身的要求,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2)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3)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还需于2011年4月2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证)。
八、具体选派条件、资助方式、终选名额等相关要求见《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相关材料、附件及表格可在http://www.gucas.ac.cn/教学培养/培养管理/中外联培/查阅、下载。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会娟
    联系电话:84379558
    电子邮箱:jiaoxue@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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