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壳牌中国洁净煤部门与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和教育局共同商讨决定在中科院设立“壳牌优秀博士科研成果奖”。根据“壳牌优秀博士科研成果奖”提案中的规定,2008年的评选将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3所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博士生。2008年后,将审核并扩充参评科研机构高校的范围,每年将按照壳牌与中国科学院(CAS)之间达成的协议更新奖励范围。
一、申报资格
2008年应届研究生(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期间已答辩博士研究生,2008年底前答辩的优秀博士生也可以申报。
二、奖励设置、金额及颁奖
2008年将向每位“壳牌优秀博士科研成果奖”获得者颁发贰万元人民币奖学金和获奖证书。奖励不分等级。获奖者人数不超过5名。每年10月或11月颁奖。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材料申报时间和要求:申报者需提交“壳牌优秀博士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中英文个人简历(无字数和格式要求),除此以外还要从学位论文后面目录中挑选1-2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作为辅助材料,代表性文章(英文)需要全文扫描电子文本,对于接受文章要求同时提交接受函和文章全文(均需做成PDF文件格式),中文文章和科研成果还需要翻译成英文。以上所有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即可。
请于2008年9月22日前发送到E-mail: xuewei@dicp.ac.cn 。
联系人:郑树梅 联系电话:84379342
2、2008年9月26日:我所专家组挑选符合要求的优秀论文及入围者,将论文及博士生个人简历等材料(电子版本)传给最终专家评审团审阅。
3、2008年10月6日-31日:最终评审团阅读被推荐的优秀论文,最后挑选出10名奖学金候选者。
4、2008年11月10日-21日:入围候选者到北京答辩,并参加颁奖仪式。
附件1:“壳牌优秀博士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壳牌优秀博士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范例
附件3:致中国科学院关于设立“壳牌优秀博士科研成果奖”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