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2日 栏目:通知公告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4.“优秀学生干部从各级学生会、学生团体、学生党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主要条件为:

1. 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已毕业获得国科大20221月、2022年春季毕业证书或即将毕业获得2022年夏季毕业证书同时获得学位的学生方可申报)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优秀毕业生”应为2021-2022学年之前曾荣获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五)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优秀学生。

三、评选组织及程序

1.在学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室(部)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评选,在北京、合肥代培的一年级硕士另行组织评选。

2.各研究室(部)党支部评选时应首先征得学生候选人本人同意和导师同意, 2022427日前,组织完成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初评推荐。三好学生仅需提交推荐候选人名单。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提交候选人名单同时,还需提交附件3《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资料(详见表中备注说明)电子版,电子版请以申报人姓名+研究组+申报奖项为文件名称,压缩后发至研究生部邮箱xueke@dicp.ac.cn

3.我所评审委员会审核候选人材料并进行评审,最终投票选举产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4.研究生部公示各类优秀学生名单,上报国科大审核、公示。

 

联系人:郑树梅

联系电话:0411-84379853

联系邮箱:xueke@dicp.ac.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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