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学位工作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栏目:通知公告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我所2023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通知如下,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并提前通知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相关规定撰写论文(附件1, 2),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一、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安排

学位论文送审签字前,提前一周发至学科负责人邮箱。

(一)第一批

410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春节假期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510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515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部

5月底-6月初召开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第二批

中国科学院大学拟定于9月增加一次学位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三批 

1020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国庆节假期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1120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1125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部

12月上旬召开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各批次的具体时间节点汇总表如下


时间节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1.学位论文送审

410

中国科学院大学拟定于9月增加一次学位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20

2.学位论文答辩

510

1120

3.学位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部

515

1125

4.所学委会初审

5月底-6月初

12月上旬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查重与盲审,考虑到盲审周期(一般30天)和学位论文查重时间(1天),请学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并上传至系统。

三、学位缓授予

20236月达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满足我所申请学位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位缓授予,进行毕业答辩,待满足我所申请学位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博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两年,硕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一年,按自然年度计。

申请答辩流程请参考《大连化物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附件5准备。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需导师签字后上传到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379342

地址:星海园区行政楼703-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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